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4-02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特别提示: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153名激励对象可在公司董事会发布行权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2015年3月23日的期间内行权共计238.104万份股票期权。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本次
行权事宜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1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1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认为
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2年2月1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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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发《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2]93号),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2年3月5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5、2012年3月5日,根据监管机关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
见。
6、2012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7、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8、2012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2年4月1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
作,期权简称:海诚JLC1,期权代码:037585。
10、2012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因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配
方案,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718.2万份,涉及的股票标的为718.2万股,
每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92元,激励对象享有的期权份数也将相
应的调整。
11、2013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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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对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为9.69元。
12、2014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
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两项议案,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数量由154人调整为153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718.2万份调
整为714.312万份。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
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公司董事会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2015年3月23日的期间内行权。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经核查,公司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1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