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3-02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已于2012年3
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
序”的规定,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应对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2年8月18日,公司董事会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718.2万份,涉及
的股票标的为718.2万股,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92元。
2013年5月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205,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该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6月26日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3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
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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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息后公司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结合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派息后的行权价格=9.92-0.23=9.69元;
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69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发表以下意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
规定。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尚需按照《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
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调整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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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