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国海诚 股票代码:00211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中国海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8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320万股,发行价格为6.8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7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中国海诚”,股票代码“002116”,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32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2月15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2月15日
3、股票简称:中国海诚
4、股票代码:002116
5、总股本:11,4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9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3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份分类 数量(万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 6,440.3846 56.49 2010年02月15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
其他已发行的股份 2,059.6154 18.07 2008年02月15日
已发行的股份
小计 8,500 74.56 -
网下发行的股份 580 5.09 2007年05月15日
首次公开发行的
网上发行的股份 2,320 20.35 2007年02月15日
股份
小计 2,900 25.44 -
合计 11,4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LTD.
注册资本:8,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鄂生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电子信箱:haisum@haisum.com
董事会秘书:薛晓风
经营范围:承接国内外各类工业工程及民用建筑项目的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及工程总承包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及工程总承包业务
所属行业:K2020专业设计服务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和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陈鄂生 董事长 430103571001105 11.1154
严晓俭 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310106570922401 19.6155
张建新 副董事长 110105631101183 11.1154
冯健生 董事 440104490312191 11.1153
彭世明 监事会主席 110104550727001 11.1153
陆渝初 监事 511102490624005 11.1153
王毅军 监事 450105550901003 11.1153
董辉 监事 610102560718351 11.1153
徐平佳 副总裁 420106541007081 11.1153
程天铿 副总裁 310106470918083 11.1153
林洪扬 副总裁、技术总监 310105550511201 11.1153
徐大同 副总裁 310102631010163 11.1153
胡小平 财务总监 310101620723281 11.1153
薛晓风 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310104570928288 11.115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持有本公司6,440.3846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75.7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基本情况如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42号院,注册资本为23,379.4万元,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目前主要经营范围为:对工程及设计项目进行投资、资产受托管理。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 64,403,846 56.4946
2 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6,538,462 5.7355
3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538,462 5.7355
4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4,250,000 3.7281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20,506 1.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