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90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通信”)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502,832.06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15,088,8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 101,695,646 股,募集资金总额 467,799,971.60
元,扣除所有发行费用(包括将进行置换的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3,801,756.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3,511,422.48 元。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1)
第 658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
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
整,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 53,607.06 50,600.00 3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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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5G的新一代多网融合覆盖产业化项目 47,308.23 38,600.00 0
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0 38,000.00 13,601.14
合计 138,915.29 127,200.00 45,351.14
三、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公司以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
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 4,502,832.06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206 号)。具体
事项如下:
(一)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及置换安排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自有资金已使用金额 拟置换金额
浙 江 新 展
5G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通 信 技 术
及运营项目 701,075.08 701,075.08
有限公司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金额,该费用将从
5G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列支。
(二)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3,801,756.98 元。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并且已经在募集资金净
额中扣除。
四、相关方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502,832.06 元置换
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有资金的事宜,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本次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本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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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事宜,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部分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部分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维通信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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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