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01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年1月5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017年12月6日,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63名激励对象5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6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6日,该授予日是交易日,
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32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163人,首次授予数量552.00万股,公司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1 李钢 总经理、董事 60.00 8.70% 0.14%
2 张洪 董事 12.00 1.74% 0.03%
3 吴志坚 副总经理 30.00 4.35% 0.07%
4 张建洲 财务负责人 30.00 4.35% 0.07%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59人) 420.00 60.87% 1.01%
预留 138.00 20.00% 0.33%
合计 690.00 100.00% 1.66%
注1: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姓名、职务请参见公司2017年12月7日公告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注2:本激励计划的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1%。
注3、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其余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其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4、限售期的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于 2017年12月12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52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出资情况进行
了验审,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163名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 5,52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授予股款合计人
民币贰仟玖佰叁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29,366,400.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5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3,846,4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9,392,331.00
元,实收资本509,392,331.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7年11月25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76号)。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14,912,331.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514,912,331.00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月5日。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更前 本次变动增减情况 变更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 164,482,534 32.29 5,520,000 0 170,002,534 33.02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344,909,797 67.71 0 0 344,909,797 66.98
流通股
合计 509,392,331 100.00 5,520,000 0 514,912,331 100.00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9,392,331股增至
514,912,331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514,912,331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536元/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520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