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近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现将《民事裁定书》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020件,涉案金额423,402,128.19元。上述案件中,有三起案件为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人起诉公司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40,639,061.50元,该三起案件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终审并驳回诉讼请求后,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再审申请,经最高院裁定,指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03号公告;个人投资者诉公司案件1017起,涉案金额182,763,066.6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18号、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1-065号、2022-039号、2022-040号、2022-078号公告。
所有起诉案件中,公司已收到法院判决 102 起,并根据判决书已向 102 名
投资者支付 5,338,980.60 元(含诉讼费);前期共与 461 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已向 461 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 44,891,532.44 元(含诉讼费)。
本次共收到 122 名投资者诉讼裁定书,公司与 122 名个人投资者已签署和解
协议,并已向 122 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 5,411,638.00 元(含诉讼费)。
二、本次收到昆明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
序号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裁定结果
1 (2020)云 01 梁*燕 罗平锌电 准许原告梁*燕撤诉。
民初 4127 号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梁*燕负担。
(2020)云 01 准许原告闫*玲撤诉。
2 民初 2177 号 闫*玲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闫*玲负担。
3 杨*嫒 准许原告杨*嫒、葛*萍、许*
(2021)云 01 撤诉。
4 民初 4224 号之 葛*萍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
三 告杨*嫒、葛*萍、许*各负担
5 许* 25 元。
(2020)云 01 准许原告梁*撤诉。
6 民初 3928 号 梁*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梁*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王*撤诉。
7 民初 3144 号之 王*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二 25 元,由原告王*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马*珍撤诉。
8 民初 4226 号之 马*珍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五 25 元,由原告马*珍负担。
(2021)云 01 民 罗平锌电、 准许原告吴菊*撤诉。
9 初 3741 号 吴*芬 杨建兴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吴*芬负担。
(2021)云 01 民 罗平锌电、 准许原告刘*中撤诉。
10 初 3742 号 刘*中 杨建兴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刘*中负担。
准许原告郭*康。
11 (2021)云 01 郭*康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 25
民初 3772 号之 元,由原告郭*康负担。
二 准许原告李*忠撤诉。
12 李*忠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李*忠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王*珍撤诉。
13 民初 4226 号之 王*珍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 25
六 元,由原告王*珍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吴*鹏撤诉。
14 民初 4228 号之 吴*鹏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 25
五 元,由原告吴*鹏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张*琴撤诉。
15 民初 4225 号之 张*琴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一 25 元,由原告张*琴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付*兰撤诉。
16 民初 2835 号 付*兰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付*兰负担。
17 (2021)云 01 周*莲 罗平锌电 准许原告周*莲撤诉。
民初 2836 号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周*莲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钱*利撤诉。
18 民初 4442 号之 钱*利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七 25 元,由原告钱*利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张*撤诉。
19 民初 4521 号 张*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张*负担。
(2020)云 01 准许原告江*策撤诉。
20 民初 4199 号 江*策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江*策负担。
(2020)云 01 准许原告康*华撤诉。
21 民初 4200 号 康*华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康*华负担。
(2020)云 01 准许原告陈*吟撤诉。
22 民初 4201 号 陈*吟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陈*吟负担。
(2020)云 01 准许原告李*琴撤诉。
23 民初 2178 号 李*琴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李*琴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祝*嘉撤诉。
24 民初 5871 号 祝*嘉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祝*嘉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朱*辉撤诉。
25 民初 5872 号 朱*辉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朱*辉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张*聪撤诉。
26 民初 5873 号 张*聪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张*聪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张*音撤诉。
27 民初 5874 号 张*音 罗平锌电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张*音负担。
(2021)云 01 准许原告潘*忠撤诉。
28 民初 5875 号 潘*忠 罗平锌电 案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