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2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罗平锌电”或“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预案,同意提名张龙先生、孙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柏玉明先生、李荣柱先生和唐倩岚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龙先生:
男,汉族,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1995 年 9 月毕业于昆明
理工大学计算机系,同年就职于罗平县电力集团公司。2001 年就职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公司证券部、信息部、营销部等部门副经理、经理。2016 年任公司营销总监及云南高仑贸易公司总经理。2019 年至今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龙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张龙先生于2018 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监
管局警告、罚款,详见 2018 年 9 月 11 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 2018 年 9 月 15 日罗平锌
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
张龙先生长期任职于公司,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运作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提名张龙先生为公司监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张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孙坤先生:
男,彝族,1986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 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2008
年开始先后就职于罗平县锌电公司硫酸一厂、二厂、公司财务部,现就职于罗平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罗平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孙坤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孙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