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2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换届选举要
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 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李尤立先生、窦峰先生、喻永贤先生、陈恪锦先生、李志敏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夏洪应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除夏洪应先生外, 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夏 洪应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 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 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9 名,分别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
组成,上述选举完成后尚缺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将尽快确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9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尤立先生:
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工商管理硕士;
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公司锌厂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
2003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6月起主持工作)、总经理;
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尤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李尤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尤立先生于2018 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2018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
李尤立先生长期任职于公司,对公司的生产和整体运行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提名李尤立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窦峰先生:
男,1970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工程师;
1994年2月至2005年12月,历任罗平县锌电公司硫酸厂硫酸车间班长、车间
副主任、车间主任;
2005年12月至2014年4月,历任公司锌厂生产副厂长、常务副厂长;
2014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超精细锌粉厂厂长;
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锌厂厂长;
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窦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窦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喻永贤先生:
男,1970 年 7 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 1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经理;
2006 年 2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公司副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及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及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
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21 年 2 月至今,任罗平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喻永贤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喻永贤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5,925 股。
喻永贤先生于2018 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
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 2018 年 9 月 11 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 2018 年 9 月 15 日罗平
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
喻永贤先生曾长期任职于公司,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运作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提名喻永贤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陈恪锦先生:
男,1973 年 10 月出生,汉族,本科。
1999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公司腊庄电厂发电运行员、检修员、检修
班长,超细锌粉厂副科长、科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兼工会主席、厂长,公司营销二部经理,物资部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4 月——2019 年 3 月,任公司超细锌粉厂厂长。
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恪锦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陈恪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志敏先生:
男,1973 年 12 月出生,回族,大专,助理工程师。
1992 年 8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富乐铅锌矿采矿厂地质班长、公司地测科科
长;
2008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公司采矿厂副厂长;
2016 年至 2019 年 3 月,任公司采矿厂厂长;
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富乐铅锌矿党支部书记、矿长。
李志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李志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方自维先生:
男,1968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
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6 年至今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财税咨询等工作。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云南省财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委员;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云南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自维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方自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王楠女士:
女,汉族,197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
系。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期间在昆明理工大学任教,从事法律教育工作,
同时在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工作。2002 年 9 月至今在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工作, 期间在 2005 年被吸收成为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楠律师现担任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云南省律协女律师协会理事,云南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库成员,昆明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上市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