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 2021-0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鉴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的财务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鲍琼女士,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光枣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独立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 实施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类型 单位
在执行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
1 季晟 2020 年 1 月 15 日 监督管理 北京 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时存在
措施 局 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事务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在执行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
2 季晟 2020 年 2 月 28 日 监督管理 北京 公司 2017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
措施 局 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整,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本次审计费
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信永中和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
定。
若新增审计内容等导致审计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
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事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
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出
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
定期会议,对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
项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