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罗平锌电 股票代码:002114 公告编号:2018-1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但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7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056),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的拟减持计划如下表: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建兴 1,781 0.0006
周新标 694 0.0002
桂国飞 1,031 0.0003
赵德军 938 0.0003
合计 4,444 0.0014
以上人员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7年9
月28日至2018年3月2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因以上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以上人员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18年3月27日,杨建兴、周新标等4名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但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仍共持有公司股份17,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6%,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杨建兴 7,125 0.0022
周新标 2,775 0.0009
桂国飞 4,125 0.0013
赵德军 3,750 0.0012
合计 17,775 0.005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情况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