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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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 列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继续与浙江省三门浦东电工电器 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以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指定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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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有关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经营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并严格遵照《对外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对外担保程序及策略。报告期内,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中严格执行了此制度,要求对外担保方提供可执行性反担保,明晰了公司的担保风险范围。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组织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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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也未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展望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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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