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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威海广泰: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3-03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8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 12 个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3)。

    截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股份回购,并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6)。回购期间,公司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每月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期限届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658,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17%;最高成交价为 9.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13,382.6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实际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增减持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2-08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勤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13%)。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期间,李勤先生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无限售股份 67,000 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确属独立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不存在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情形。

    五、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5 月 3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6,108,994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658,94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公司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鉴于后期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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