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4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或者“公司”)拟以 9,176.17 万元的转让价格,将公司持有的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广泰融资租赁”)30.67%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广泰空港设备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广泰香港”)持有的广泰融资租赁 13.33%股权对外出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持有广泰融资租赁的股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处置公司类金融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公司拟将持有的广泰融资租赁 30.67%股权以及广泰香港持有的广泰融资租赁13.33%股权对外出售,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176.17 万元,其中以人民币 6,395.51 万元向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东辰”)转让公司直接持有的广泰融资租赁 30.67%的股权;以人民币2,780.66 万元向天津东辰转让公司通过广泰香港持有的广泰融资租赁 13.33%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天津东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轩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天津东辰为公司的关联方。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光太先生、李文轩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2-05-07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文轩
注册资本 7,700 万元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6306 号)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合伙人及份额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份额(万份) 出资比例 承担责任方式
1 李文轩 7,623.00 99%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李波 77.00 1% 有限合伙人
3、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东辰为 2022 年 5 月设立的合伙企业,无经营数据。
4、关联关系:天津东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文轩为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东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09-26
法定代表人 李文轩
注册资本(美元)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 2 街 7 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
经营范围 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商业
保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2、股东及股权情况
广泰融资租赁股东及股权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50.33%
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0.67%
3 广泰空港设备香港有限公司 13.33%
4 威海家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
5 威海东轩正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7%
合计 100.00%
本次拟转让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标的公司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前,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广泰融资租赁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威海海明达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威海明达会师审字(2021)第 12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审字(2022)
第 03034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泰融资租赁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26,267.88 28,090.60 28,837.84
负债总额 4,905.66 6,025.00 8,781.72
净资产 21,362.22 22,065.60 20,056.12
项目 2022 年 1 季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14.97 6,047.85 5,982.49
营业利润 381.18 1,957.36 1,929.01
利润总额 394.31 2,036.23 2,010.83
净利润 296.57 1,655.12 1,506.90
4、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一季度,公司与广泰融资租赁未发生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泰融资租赁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50.33%
2 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44.00%
3 威海家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
4 威海东轩正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7%
合计 100.00%
广泰融资租赁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广泰空港国
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
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次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数据为基础,经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2]第 000134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机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圆开评估”)
(二)评估对象: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四)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五)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六)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2)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