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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关于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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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1-02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年来订单持续快速增长,并且未来市场需求十分旺盛,因此公司计划在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建造新的装备生产基地,扩大产能,用于空港装备、消防装备、特殊装备、应急救援装备等各类产品的生产制造,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8亿元。

    (二)审批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应急保障救援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应急保障救援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预计约15万平方米

  4、项目用地面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55亩(以项目土地招拍挂公告确定的出让面积为准)

  5、项目内容:从事空港装备、消防装备、特殊装备、应急救援装备等产品的生产。


  6、投资规模:总投资不超过18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或募集资金等。

  8、项目建设周期:该项目分二期建设。项目一期在公司中标并取得一期土地后 3 个月内开工,自开工建设至实现投产预计 36 个月;项目二期在公司中标并取得二期土地后 3 个月内开工,自其开工建设至实现投产预计 36 个月。

    三、签订协议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应急
保障救援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对方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服务,对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控制区域实行成片开发,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对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投资建设实施管理和服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责任和义务

  (1)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按照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需要,保证项目所在区域具备项目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2)公司负责按协议确定的投资建设内容及项目实施计划,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投资经营主体,落实项目前期筹备的相关事项,按期完成项目前期筹备,按期实施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投产等事宜。
  3、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投资项目是在公司主营业务空港装备、消防装备、特殊装备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订单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扩大生产规模,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事项,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成熟,生产经验丰富。项目建成后可大幅提升公司生产能力,缓解目前产品生产压力。

  2、根据国家对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部署,要大力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投入,提升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本投资项目整合公司原有应急救援装备产品,加快拓展举高类保障装备、移动医疗装备和无人机救援装备,紧贴市场需求,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3、本投资项目将引入智能制造技术和智能制造系统,建造智能工厂,通过智能制造缩短产品生产周期,降低资源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

  4、本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未来经济效益提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
  3、公司尚未取得拟投资项目所需的项目用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也尚未开始推进,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实施方式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

  4、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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