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4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军品无人机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披
露了《关于军品无人机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与军方某部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军方某部,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隶属军方,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交付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某型无人靶机及配套设备;
2、合同金额:2,287.05 万元;
3、签署时间:2019 年 7 月 19 日;
4、生效条件:经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5、履约质保金:合同金额的 5%,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退还。
6、资金结算:
①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95%;
②剩余合同金额的 5%作为产品质保金在质保期之后支付;若承诺质保期内货
物已消耗完毕,则消耗完毕之日支付。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 2,287.0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5%,占军品营业收入的 7.83%,合同的实施将对公司 2019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目前,公司军用无人机产品性能突出,已独家完成多个高难度飞行科目,无人机系列化、高端化研发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将继续深耕各军兵种无人机市场,积极拓展军贸市场,市场前景广阔。
3、该项目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实施该项目对上述采购单位产生依赖性。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