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4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回购数量、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回购价格不变,仍为不超过1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开始回购股份,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9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按照回购方案实施前总股本381,827,504股计算)的1.62%,最高成交价为13.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7,935,187.01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二、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为:“以股本
381,827,50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3.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截止到2018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暂用于公司滚动发展,现金分红金额为133,639,626.4元。公司在2019年继续实施股份回购项目,因此预计分红派息登记日有权取得现金分红的股份总数会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金分红金额133,639,626.40元不变的原则,调整每10股派息金额。”
2、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以现金分红金额133,639,626.40元不变为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375,633,2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5771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3日。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33,639,616.90元=375,633,284股×3.557715元/股÷10;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350000元/股
=133,639,616.90元÷381,827,50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50000。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7月3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因此,公司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19年7月3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
具体计算过程为:P=P0﹣D=15-0.35=14.65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D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且回购价格按照14.6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10,238,907股,以公司总股本为381,827,504股为基础,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除已披露的调整事项外,公司回购方案及《回购报告书》其他各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