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4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回购数量、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9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按照回购方案实施前总股本381,827,504股计算)的1.62%,最高成交价为13.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7,935,187.01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不得回购股份期间实施股份回购。
3、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首次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为2018年9月7日至9月1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706,013股,其25%为2,676,503股。公司2019年6月份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22,700股,对应日期为6月12日至6月18日,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限定数量。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