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4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的分配方案,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决定,以现金分红金额133,639,626.40元不变为原则,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6,194,220股,调整为以375,633,2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57715元(含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639,626.40元÷375,633,284×10=3.557715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方案为:以381,827,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133,639,626.4元(含税)。公司在2019年继续实施股份回购项目,因此预计分红派息登记日有权取得现金分红的股份总数会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金分红金额133,639,626.40元不变的原则,调整每10股派息金额。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9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按照回购方案实施前总股本381,827,504股计算)的1.62%,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以现金分红金额133,639,626.40元不变为原则,现调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375,633,2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57715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194,220股后375,633,2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577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0194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1154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577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33,639,616.90元=375,633,284股×3.557715元/股÷10;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350000元/股=133,639,616.90元÷381,827,50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50000。
四、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3日。
五、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69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 08*****698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 01*****603 李光太
4 01*****536 郭少平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
5 08*****334
托·裕丰2号单一资金信托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5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咨询联系人:王海兵、鞠衍巍
咨询电话:0631-3953335
传真电话:0631-3953451-3335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