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1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北京大兴机场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用于北京大兴机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与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北京机场”)签订的《北京新机场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24包D类飞机除冰车采购合同》,同时收到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3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上述合同存在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的风险。
2、上述合同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北京新机场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24包D类飞机除冰车采购合同
(一)合同签署概况
交易对手方: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
签署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合同标的:D类飞机除冰车和服务
合同金额:人民币3,823.2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姚亚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全面负责北京新机场的建设及相关管理,承接机场建设工程总承包。
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大礼路1号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8年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为6,300.2万元,及占公司2017年同类业务的比重为6.94%。
3、履约能力分析: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是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举办的单位,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交付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
2、项目现场: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廊坊市北京新机场建设区域;
3、交货时间:按照经买方批准的交货计划完成交货任务;
4、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
5、不可抗力: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
6、合同的生效: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公司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品买卖合同》
(一)合同签署概况
交易对手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19年1月21日
合同标的:27吨有杆飞机牵引车(燃油)、45吨有杆飞机牵引车(燃油)、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
合同金额:合计2,291.7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昌顺
注册资本:122.67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提供国内、港澳台地区及国际航空客运、货运及邮运服务。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冠昊科技园区一期办公楼三楼301室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8年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为5,475.40万元,占公司2017年同类业务的比重为6.03%。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交付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序号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万元) 交货期 质保期
27吨有杆飞机牵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1 970.2 48个月
引车(燃油) 起7个月内到齐
45吨有杆飞机牵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2 1,054.8 36个月
引车(燃油) 起7个月内到齐
行动不便旅客登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3 266.7 36个月
机车 起3个月内到齐
合 计 2,291.7
1、合同总价款包含车辆、包装、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保险、税金、配件、专用工具等全部费用;
2、交货地点:运送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3、合同的生效: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中对包装标准、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进行了约定。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金额合计6,114.9万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39%,占空港地面设备收入的6.74%,将对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上述合同的签订为公司拓展北京大兴机场建设项目取得的又一成果,公司将继续关注并参与北京大兴机场及京津冀机场群的建设。
3、该项目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实施该项目对上述采购单位产生依赖性;公司及子公司与该项目采购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