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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1 深市 威海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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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1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4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广泰”、“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的通知,广泰投资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为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增持计划实施前,广泰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07,225,2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8%。

    增持人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2,542,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6%,李光太先生同时持有广泰投资40.68%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广泰投资认为,基于其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广泰投资拟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广泰投资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并将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广泰投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增持期间: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未来6个月内实施增持计划(2018年7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
    6、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合规性

    广泰投资的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李光太先生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七、其他

    1、公司控股股东广泰投资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出信息披露。

    3、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