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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3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6 月 4 日—2018 年 6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5 日上午 9: 30-11: 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8 年 6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 16 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决议召开股东大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4
人,代表股份 198,382,7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5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198,026,92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1.86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 355,8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93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5、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 36,261,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4967%。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8%;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9%;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二)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8%;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9%;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三)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8%;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9%;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四)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8%;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9%;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五)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3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8%;
反对 3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0%;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09,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04%;反对 34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30%;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8%;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9%;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48,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16%;
反对 33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2%;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同意 35,927,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89%;反对 3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4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29,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 99.0855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0.907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0.0066%。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先生、孟岩先生作为关联股东
回避了此项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29,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的 99.0855%;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的 0.907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0.006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8%;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9%;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29,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 99.0855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0.907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0.0066%。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先生、孟岩先生作为关联股东
回避了此项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29,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的 99.0855%;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的 0.907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0.006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8%;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9%;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29,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55%;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7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48,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16%;
反对 33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2%;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27,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89%;反对 3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4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8%;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9%;弃权 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特别说明:
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5、7、8、10、11、12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
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7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对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17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马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