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09-03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一、交易概述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天宁亿赫管
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中卓时
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
机构对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进行的评估,确定的资产价值为
7,600 万元(预估值),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现金收购价格为1,900 万元。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2009 年7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现金收购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中卓时代消
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已于
2009 年7 月11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
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 年12 月17 日,注册资
本1,3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凤明,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恒富中
街2 号院1 号楼5 层5408 室,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62099440,其经营范围
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
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该公司有孙凤明、杜满香、孙强三个自然人股东,孙凤明为该公司的实际控
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2.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10 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
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
有限公司25%的股权。收购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以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评估值为依据,按照
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与目标公司总价值之乘积计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友好
协商后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900万元(大写:壹仟玖佰万元整)。
2.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1日,主营业务为
生产消防车,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9号1号楼
406室。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与孙凤明分别持有北京中卓时代消
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和75%的股权。该公司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00,432,202.72元、负债总额52,512,239.31元、净资产47,919,963.41元,主营
业务收入48,997,689.83元,净利润210,453.27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的主要条款:
1)交易标的:
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
限公司25%的股权。
2)交易价格:
公司以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资产价值为作价依
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现金收购价格为1,900 万元。
3)交付:
在收购协议生效后 10 日内,公司向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支
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60%;在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收到第一笔收购
款之日起,公司将派驻经营管理及财务人员接手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管理,同时对接手的资产进行内部
审计,审计结果及交接清单
经公司和孙凤明签字确认,余款在完成工商股权过户手续后 10 日内全部付清。
4)争议的解决:
凡因资产收购协议引起的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协议成立及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生效:
(1) 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北
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收购协议》。
2、定价情况:
以200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北
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为7,600万元(预估值),
经双方协商以此为作价依据,按照北京天宁亿赫管路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股权比例与评估值之乘积计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最终确定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
为人民币1,900万元。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收购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构成
关联交易,收购的资产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拟向自然人孙凤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
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权,如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之后,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藉此进入机场消防车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种
类,增强公司现有主业的市场竞争力;消防车市场空间大,发展迅速,将给公司
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与被收购方优势互补,协同效益显著,将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2、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
权,收购资产产生的收益对公司09年的业绩影响较小。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收购协议。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7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