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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兴化股份: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协定存款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随时取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3,325,06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3 元/股,股票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99,999,999.86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110,731.8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889,268.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02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人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00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协定存款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随时取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协定存款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随时取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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