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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2022-020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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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 格玛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所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
 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4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 人;截至 2021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726 人。

    收入情况:2021 年度业务收入 45,394.6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326.1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973.25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情况:2021 年度为 30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4,811.89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末,希格玛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 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2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 次,7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2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合伙人杜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敏 女士和温重勋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合伙人杜敏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敏女士和温重勋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 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  曹爱民  2020-11-11  监督管理措施  陕西省证监局  2017 年财务报表审计存在问
                                                      题,被出具警示函。

    曹爱民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3、独立性

    希格玛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公司拟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共 85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 65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
 据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工作
会议,认为希格玛所 202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希格玛所具备执行相关审计的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希格玛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拟续聘希格玛会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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