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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5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定于当日下午 16:00 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
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17: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
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六名,通讯表决董事三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是魏若奇、陆宇建和冯颖。会议由公司董事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通过选举陈宏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陈宏伟先生提名的于增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繁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梁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倩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2022 年 7 月 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总经理于增胜先生提名的于韶华先生、谷传明先生、李栋先生、孙召良先生、李繁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胡庆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2022 年 7 月 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魏若奇先生、陆宇建先生、赵如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魏若奇先生、陆宇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魏若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陆宇建先生、魏若奇先生、陈宏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陆宇建先生、魏若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陆宇建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冯颖女士、魏若奇先生、陈宏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冯颖女士、魏若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冯颖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陈宏伟先生、于桂亭先生、冯颖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冯颖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伟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9 日

附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当选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简历

  陈宏伟先生,中国籍,197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沧州大化集团TDI公司物资部设备计划员,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销售处副处长、硝酸车间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董事长职务,在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陈宏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总经理简历

    于增胜先生,中国籍,1976 年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公司销售
经理、行政部经理、董事、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沧州明珠天佳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职务,在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于增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于增胜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会秘书简历

    李繁联先生,中国籍,1967 年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沧州明珠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沧州明珠锂电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繁联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李繁联先生除在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沧州明珠锂电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外,未在公司以及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梁芳女士,中国籍,1983 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芳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梁芳女士未在公司及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梁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内部审计部部长简历

  王倩女士,中国籍,1971 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

  王倩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王倩女士未在公司以及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倩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简历

    于韶华先生,中国籍,1972 年生,中专学历。历任公司业务代表、区域销
售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职务,在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董事长,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于韶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于韶华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谷传明先生,中国籍,1966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处处长,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通分公司经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谷传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谷传明先生除在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在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栋先生,中国籍,1974 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波纹管车间主任、商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管道事业部副总经理、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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