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5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应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在公司会
议室组织召开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 110 人,实到职工代表 93 人。参会职工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姚玉清女士、刘宝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9 日
个人简历
姚玉清女士,中国籍,女,197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师。历任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干事、党办室副主任、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现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姚玉清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姚玉清女士除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宝生先生,中国籍,1970年生,中专学历。历任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薄膜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最近五年,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薄膜事业部副总经理、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刘宝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