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4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36,593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8,799,985.96元,扣除发行费用15,999,985.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2,8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于2016年11月3日到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41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金额人民币264,899,985.96元、270,000,000.00元已于2016年11月3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锂电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于2016年11月21日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已
按照要求注销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目的为用于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截至2018年7月18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实际使用与承诺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置换情况: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对明珠锂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专项意见,同意明珠锂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2,270,463.48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2,270,463.48 元。上述事项预先投入资金金额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16]第 1197 号)。同时长江证券对明珠锂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元) 置换金额(元)
1 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 162,270,463.48 162,270,463.48
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不超过
26,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时
间为 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珠锂电公司使用了 14,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了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前全部归还并存入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
告》详见 2017 年 12 月 1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17-073 号)。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专项意见,同时长江证券对明珠锂电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珠锂电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明珠锂电公司用不超过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6 个月,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珠锂电公司使用了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 2018年 06 月 14 日前全部归还并存入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详见 2018 年 06 月 21 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036 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说明
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相关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发布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88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3,333.5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3,333.54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 0
其中: 2016 年 19,012.44
2017 年 31,711.03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0
2018 年 2,610.0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态日期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年产10,500万平年产10,500万平
1 方米湿法锂离子方米湿法锂离子 53,280.00 53,280.00 53,333.54 53,280.00 53,280.00 53,333.54 53.54 2018 年 7 月 18 日
电池隔膜项目 电池隔膜项目
注:实际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