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伟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00,910,7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327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0,033,6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26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77,1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61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3 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1 名,参加网络投票的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12,9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0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0,8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0,8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0,8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0,8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84,6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78%;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0,8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0,8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提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0,8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9,197,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0%;反对 1,712,9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712,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0,882,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84,6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78%;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斯亮、徐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