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5-02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97,278.10 96,552.26 0.75%
营业利润 11,954.78 9,713.91 23.07%
利润总额 11,834.08 10,017.30 1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97.08 7,397.43 21.6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22 -3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9% 6.18% 下降0.6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62,345.68 251,911.34 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66,797.57 159,619.49 4.50%
股本(万股) 61,845.81 36,379.89 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70 4.67 -42.18%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加权平均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达到了预期目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97,278.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BOPA薄膜产品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97.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62%,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增加,收入增长,实现利润增加以及PE管道产品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较上年同期降低31.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股本增加,摊薄了基本每股收益所致。
报告期末,股本由36,379.89万股增加至61,845.81万股,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本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