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577,209,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74,49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7,209,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2 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登记日:2021 年 4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 3517 号
咨询联系人:庞静杰
咨询电话:0536-8553373
传真电话:0536-8553373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