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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沃华医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4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01,508.50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403,574.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6,225,835.67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18年度利润18,037,800.0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3,585,969.68元。

  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035,744.94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403,574.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053,015.08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18年度利润18,037,8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0,647,385.53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0,647,385.53元。

  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360,7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6股(含税),同时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送红利259,744,3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中医药行业的特点、目前尚处于成长期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因不断工厂升级改造等因素发生重大资金支出可能性等因素,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度利润分配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投资回报股东的意识,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的规定。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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