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9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9年2月25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7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360,7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9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4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2 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0*****673 张戈
3 01*****173 赵军
4 00*****344 张法忠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8日至登记日:2019年4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3517号
咨询联系人:王 炯
咨询电话:0536-8553373
传真电话:0536-8553373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