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4)、提案(6)、提案(7)、提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7)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15:00至2018年6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3517号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丙贤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186,896,9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6,896,9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86,896,9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86,896,9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86,896,9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86,896,9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38,6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86,896,9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86,896,9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38,6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896,9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项提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38,6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896,9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38,6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2017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对公司调研情况、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柳伟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