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02 号文核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 7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42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41,538,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9,702,212.00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已于 2013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05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6 月 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9)及《关于拟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情况
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将《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以 及 2023 年 4 月 26 日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近日,重庆莱宝已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总计人民币33,921,970.15元(最终结算金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重庆莱宝已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公司已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重庆莱宝与上述各家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各自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账号 账户注销情况
兴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338040100100184787 已销户
平安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11014501549003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江分行 3100020229200007422 已销户
四、备查文件
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