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莱宝高科 股票代码 0021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行村 邓移好
办公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
四路 9 号 101 四路 9 号 101
电话 0755-29891909 0755-29891909
电子信箱 lbgk@laibao.com.cn lbgk@laibao.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84,582,664.81 3,759,317,464.74 -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5,494,035.62 293,584,194.93 -1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38,942,999.89 280,397,297.94 -14.7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1,090,452.09 375,870,882.75 -161.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78 0.4159 -16.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78 0.4159 -16.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4% 6.48% -1.3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6,598,738,798.63 6,532,024,303.76 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854,507,159.17 4,675,682,731.18 3.8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62,42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0.84% 147,108,123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国有法人 7.36% 51,965,38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33% 16,411,804
雷莹 境内自然人 0.64% 4,503,927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 境外法人 0.46% 3,270,600
中小企基金(美国)
许金林 境内自然人 0.37% 2,606,500
许皓 境内自然人 0.28% 1,990,000
蒋程 境内自然人 0.23% 1,650,000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 境外法人 0.22% 1,568,403
基金(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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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华 境内自然人 0.19% 1,345,000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国)”和“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兴市场基金(美国)”同属于保宁资本有限公司,除该等关联关系说明以外,上市公司未知
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股东雷莹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488,127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015,800 股;股东许金林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606,500 股;股东许皓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情况说明(如有)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990,000 股;股东蒋程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650,000 股;股东马春华通过东方财富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345,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说明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2019-2020 年度为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提供累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并经 2020年 5月 12日召开的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对重庆莱宝的担保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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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调整至人民币 6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由原来的 2019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 31
日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即: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
2020年 11月 20日,公司向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4月 30日、
总额不超过 7,000 万美元(按担保协议签署日的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 1:6.5786 折算为人民币 46,050.20 万元)的担保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期限已届满,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