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 2020-030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1,1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据此,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
时报》披露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0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95%;购买股份的
最高成交价为 4.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5,253,75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因交易人员工作失误,公司在本次回购中于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了回购股份的委托,误回购公司股份 1,000,700 股。公司对上述行为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交易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4 月 2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 年 4
月 22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415.0717 万股。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110.37 万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