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方
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 9:00 以通讯
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会议 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为 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董事高强先生、徐霄凌女士、陈妹妹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正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和修订后的最新《公司章程》请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姜贤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同意上述提名。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
基金延期的议案》。
《关于产业基金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
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详
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附件: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贤能先生:男,中国国籍,1987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12 月在江苏东方光学有限公司模具部担任工程师职务;2011 年 12 月进
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工艺技术部产品经理、生产中心个人化车间主任、生产中心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生产中心总监。
姜贤能先生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任职期间 单位名称 职务
2022 年 03 月 03 日-至今 恒宝东方数字科技(北京)有限 董事
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姜贤能先生持有公司 24,000 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贤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