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虹,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7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信息:徐一鸣,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无。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复核上市公司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98万元为基础,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