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编号:2019-037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胡志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胡志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5%)。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胡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高管锁定股(股)
胡志明 849,085 0.1556% 212,271 636,8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胡志明先生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减持期间
胡志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5%)。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胡志明先生承诺:“其持有的因发行人于2006年8月23日送红股新增的股份,在2009年8月28日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持有的其余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此外,公司董事胡志明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胡志明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胡志明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胡志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胡志明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胡志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