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49,212,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a注:根据先进先出法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16日。
三、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12 王利平
2 08*****856 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1*****780 王君平
4 08*****862 宁波兆泰投资有限公司
5 08*****651 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7至登记日:2018
年5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公司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
2、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3、联系 人:江淑莹 王秀娜
4、咨询电话:0574-28827003 传 真:0574-2882700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