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证券代码:002103,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2、 申请的期权简称:广博JLC1,期权代码:037722
3、 期权数量:900万份
4、 分几期行权:4期
5、 期权授予日期:2016年9月1日
6、 期权有效期:60个月
7、 期权激励计划简要说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
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约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45,767.7454万股的2.18%,其中,首次向35名激励对象授
予9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45,767.7454万股的1.96%,预留1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45,767.7454万股的0.22%,预留部
分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0%。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
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
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
广博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96元/份。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股票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
序进行调整。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
数量和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于2016年9月21日完成了《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戴国平、胡志明、舒跃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6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9月1日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份股票期权。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戴国平、胡志明、舒跃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16年9月1日。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股票期权行权价:19.96元/份。
4、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数量:股权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技术)骨干人员。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为35人,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1,0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00万份,预留部分为100万份。
具体如下:
单位:万份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份数 获授权益份数
占授予权益总 占目前公司总
份数
量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戴国平 董事长 38 3.80% 0.08%
3 胡志明 董事 34 3.40% 0.07%
3 舒跃平 董事、副总经理 34 3.40% 0.07%
4 姜珠国 副总经理 34 3.40% 0.07%
5 王剑君 副总经理 34 3.40% 0.07%
6 董事会秘书、副
杨远 34 3.40% 0.07%
总经理
7 冯晔锋 财务总监 34 3.40% 0.07%
8 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技术) 658 65.8% 1.44%
骨干共计28人
9 预留部分 100 10% 0.22%
合计 1000 100% 2.18%
5、股票期权有效期:60个月。
6、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3人,为公司董事长戴国平、董事胡志明、董事(副总经理)舒跃平;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人,分别为公司副总经理姜珠国、副总经理王剑君、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杨远、财务总监冯晔锋。上述7人在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前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行权安排: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
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应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期行权,激励对象应分四期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
可行权期权 可行权数量占首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数量 次授予期权数量
(万份) 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100 11.11%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00 22.22%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0 33.33%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300 33.33%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广博JLC1
2、期权代码:037722
3、期权授予登记名单:
单位:万份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份数 获授权益份数
占授予权益总 占目前公司总
份数
量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戴国平 董事长 38 3.80% 0.08%
3 胡志明 董事 34 3.40% 0.07%
3 舒跃平 董事、副总经理 34 3.40% 0.07%
4 姜珠国 副总经理 34 3.40% 0.07%
5 王剑君 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