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22-070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道堤街路 1 号洋码头文创园三楼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33 人,代表股份 874,221,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33,836,290股)的比例为 33.192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871,188,2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3.0768%;(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3 人,代表股份 3,033,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152%;(3)参与
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5,94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57%。此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第六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系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烈权先生、邓海雄先生、黄浩先生(4290****5133)、构旭荣女士、黄浩先生(4203****3419)、俞文君先生六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陈烈权先生,获得选举票 872,868,45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81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43%。
(2)邓海雄先生,获得选举票 872,868,44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80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42%%。
(3)黄浩先生(4290****5133),获得选举票 872,868,4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80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42%。
(4)构旭荣女士,获得选举票 872,868,3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70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26%。
(5)黄浩先生(4203****3419),获得选举票 872,868,3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70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26%。
(6)俞文君先生,获得选举票 872,868,3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70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26%。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三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梅平先生,获得选举票 872,878,35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3%,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601,71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008%。
(2)徐前权先生,获得选举票 872,868,4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80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42%。
(3)查燕云女士,获得选举票 872,868,3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70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26%。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勇先生、李波女士两位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陈勇先生,获得选举票 872,868,35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709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26%。
(2)李波女士,获得表决权 872,868,3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591,70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黄三元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