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22-068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郭永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郭永生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永生先生,男,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
计师,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郭永生先生自 1990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历任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会计员、稽核员、网点负责人、支行办公室主任、风险管理部助理风险经理、公司业务部副主任、碧霞支行行长以及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风险经理等职务;2014 年至 2017 年任广东飞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2017 年至 2018 年任广东济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至 2020 年任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至今任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至今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郭永生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