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22-00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核查到公司原控股股东林
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控股股东股份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新增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轮候
名称 第一大股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上海市青
135,027,006 100% 5.13% 2021-11-11 36个月 浦区人民
法院
135,027,006 100% 5.13% 2021-11-15 36个月 福建省德
林福椿 否 135,027,006 100% 5.13% 2021-11-15 36个月 化县人民
135,027,006 100% 5.13% 2021-11-15 36个月 法院 诉讼
福建省泉
27,006 0.00% 0.02% 2021-11-29 36个月 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福建省泉
林文洪 否 10,031,800 93.26% 0.38% 2021-11-29 36个月 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2、原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份比例 股本比例
1 林福椿 135,027,006 5.13% 135,027,006 100% 5.13%
2 林文洪 10,756,968 0.41% 10,756,968 100% 0.41%
3 林文智 29,753,354 1.13% 29,753,354 100% 1.13%
合计 175,537,328 6.67% 175,537,328 100% 6.67%
3、公司原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相
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原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存在因债务
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公司原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
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 2018 年 10 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
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
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
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全
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40)等公告。
公司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 6 亿元
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
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并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
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与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相关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经
友好协商达成和解,由公司按《和解协议》约定代同孚实业支付已逾期的债券产
品,从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 2022 年 1 月 15 日,私募债和解金额(本
金)共计 3.64 亿元,占逾期总金额的 86.97%。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要求原控股股东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公司原控股股东目前仍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等,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前述违规事项。同时,公司也积极督促原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从而降低给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若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导致公司及上海五天应承担责任及公司因为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及冠福实业提供担保而需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导致形成原控股股东实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时,公司根据章程规定,对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启动了“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同时公司还会积极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路径向原控股股东进行追偿,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9 年 6 月,上海五天就债务追偿向上海市青浦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了被申请人林文昌、林文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21 年 4 月,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追偿的司法程序。
(3)公司原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已被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