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7-109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已经2017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披露了《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2017年9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于2017
年9月11日、2017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
号:2017-0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编号:2017-1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共买入1,255,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0477%,成交的最高价为3.99元/股,最低价为3.98元/股,支付
总金额为4,999,833.86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