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0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但昭学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廖坚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廖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结合公司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公司下属压铸、内外饰件板块及相关子公司按照投资总额控制、聚焦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优先价值产品所需关键产能投入、提质降本增效五大原则,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在董事会批准的金额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内部前期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的续建项目及 2022 年新建的投资项目,包括产能投入、研发投资、基建、技术改造、办公设备、环保安全等对内投资项目。公司将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方面的研发投资,2022 年计划实施包括新能源汽车大型铸件研发项目(12000 吨压铸机)在内的多个研发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储备。
(相关项目的实施结果和成效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银行贷款所涉资产抵押等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行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银行贷款所涉资产抵押等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 10%范围内,负责审批办理本
公司因办理银行贷款涉及的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事宜。
2、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请梁洪胜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梁洪胜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廖坚先生简历:
廖坚,男,53 岁,本科学历。曾任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高要鸿
图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要鸿爱斯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原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广东盛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励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直接持有 16,000股本公司股票,另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广发原驰·广东鸿图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0 万份份额);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廖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备案通过。
梁洪胜先生简历:
梁洪胜,男,36 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曾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现任全资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梁洪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惩戒,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