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84,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30,063,366 元变更为 528,878,866元,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六条 原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006.3366 万元。”
拟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887.8866 万元。”
二、第二十条 原内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53006.3366 万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 53006.3366 万股。”
拟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52887.886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2887.8866 万股。”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