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0-6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波四维尔”)转让其所持有的长春一汽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长春四维尔”)51%股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长春四维尔为宁波四维尔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四维尔持有其 51%股权,于 2017 年
4 月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收购宁波四维尔 100%股权)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至今,因受近年汽车行业下滑等外部经济环境以及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长春四维尔的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效益;同时考虑到其现金流状况较差、客户结构单一、地域跨度大、项目验收时间长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资源配置,宁波四维尔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长春四维尔 51%股权。本次交易拟以宁波四维尔所持长春四维尔 51%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 4,811.81万元作为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一汽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83364320A
成立日期:2009 年 03 月 13 日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朝阳经济开发区硅谷大街 8858 号
法定代表人:迟守利
注册资本:82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装饰件、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设计、制造及加工;
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经销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原辅材料(法
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波四维尔持有 51%股权,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92,835,169.17 400,576,738.11 473,991,326.31 451,871,744.01
负债总额 357,805,878.89 339,860,856.08 396,212,167.73 367,209,307.81
净资产 35,029,290.28 60,715,882.03 77,779,158.58 84,662,436.20
-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496,605,182.45 397,478,736.50 441,971,106.81 204,469,726.00
净利润 19,286,279.60 25,686,591.75 17,063,276.55 6,883,277.62
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广信”)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
作为评估基准日对长春四维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广信评报字
[2020]第 296 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春四维尔总资产账面值 35,123.25 万元,评估值 36,243.71 万
元,评估增值 1,120.46 万元,增幅 3.19%;总负债账面值为 27,268.92 万元,评估值为
26,808.80 万元,评估减值 460.12 万元,减幅 1.69%;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7,854.33
万元,评估值为 9,434.92 万元,评估增值 1,580.59 万元,增幅 20.12%。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春四维尔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8,466.24 万元,采用收
益法评估长春四维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256.38 万元,评估增值 790.14 万元,增幅
9.33%。
本次评估结论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长春一汽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9,434.92 万元。宁波四维尔所持长春四维尔 51%股
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4,811.81 万元。
4、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宁波四维尔持有的长春四维尔 51%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2)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长春四维尔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长春四维尔(含其下属子公司)对宁波四维尔及其下属子公司债权债务抵消后尚余债务 1,913 万元。
(3)长春四维尔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佛山市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都市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该两家子公司纳入本次转让的范围。
(4)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春四维尔 49%股权,根据《公司法》和长春四维尔《章程》规定,对宁波四维尔拟转让的长春四维尔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5)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公司挂牌转让的主要内容、定价依据及履约安排
1、公司拟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宁波四维尔所持有的长春四维尔 51%股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价格不低于 4,811.81 万元。目前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摘牌价格为准。
2、本次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应是经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相关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
3、在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前,长春四维尔对宁波四维尔及其下属子公司尚余的债务须予以结清。
4、长春四维尔在自资产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期
间所产生的损益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5、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决定上述股权挂牌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述转让条件和安排确定挂牌价格、相关协议等。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
略规划及目前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挂牌交易完成后,宁波四维尔不再持有长春四维尔股权,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长春四维尔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若交易以评估价格成交,扣除交易税费后预计影响公司成交当年增加股权转让收益约 170万元,相应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增加 145 万元。本次转让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需根据实际成交价格确定,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3、由于长春四维尔在未来盈利预测中,对公司归母利润贡献不大,若剥离长春四维尔后,宁波四维尔的毛利率、利润率和运营资金等指标将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从而降低公司因收购宁波四维尔股权而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目前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