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17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东鸿图”)董事会于2019年4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投公司”)、广东粤科丰泰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公司”)发来的《关于广东鸿图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科创公司、风投公司及粤丰公司综合考虑了广东鸿图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5元(含税)。
科创公司、风投公司及粤丰公司承诺:在广东鸿图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提议,按规定程序拟订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与2018年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