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7-4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对标企业名单、首次授
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东鸿图”)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对标企业名单、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6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鸿
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
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7年3月1日,为进一步完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及国资部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年4月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
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事宜的批复》(粤科函规财字【2017】454 号),广东省科技厅原则同
意本公司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关于制定<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至此,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7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对标企业
名单、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1、对业绩对标企业名单的调整情况
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选取了东山精密、宜安科技、鸿特精密、
兴民钢圈、西泵股份、隆基机械、中原内配作为授予及行权的业绩对标公司,因对标公司中的东山精密(企业全名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兴民智通(企业全名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证券简称为“兴民钢圈”)2016年的主营业务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其中:东山精密的业务涵盖精密金属制造和精密电子制造两个领域,其精密电子制造业务2016年营业收入占比超过三分之二;兴民智通2016年主营业务发生调整,形成“车轮研发生产销售、智能网联汽车数据采集运营”的双主业发展格局,且其2016年智能网联汽车业务净利润占比已经超过兴民智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东山精密的精密电子制造业务和兴民智通的智能网联汽车业务均与本公司2016年度主营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业务及产品差异较大,经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进行研究分析,认为东山精密和兴民智通不再适合选取为广东鸿图同行业可比公司。
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
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选取的业绩对标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剔除东山精密、兴民智通作为授予及行权的业绩对标公司。
调整后的对标公司名单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300328.SZ 宜安科技 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300176.SZ 鸿特精密 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通讯零配件
002536.SZ 西泵股份 风泵机械、专用设备与零部件
002363.SZ 隆基机械 普通制动毂、制动盘、载重车制动毂、刹车片、轮毂、铸件、制动钳体
002448.SZ 中原内配 气缸套、活塞及相关内燃机配件
2、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因 离职放弃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0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对标企业名单、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82名调整为18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不超过2,480,000股调整为不 超过2,46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2,239,000股调整为2,219,000股, 预留241,000股(该部分不作调整)。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的数量(股) 数的比例
1 廖坚 副董事长 117,000 4.76%
2 徐飞跃 总经理 117,000 4.76%
3 莫劲刚 副总经理 96,000 3.90%
4 刘刚年 副总经理 96,000 3.90%
5 张百在 副总经理 96,000 3.90%
6 黄明军 副总经理 96,000 3.90%
7 陈参强 副总经理 96,000 3.90%
8 万里 副总经理 96,000 3.90%
9 李四娣 副总经理 96,000 3.90%
10 莫建忠 副总经理 96,000 3.90%
11 张国光 副总经理 96,000 3.90%
12 黄杰枫 副总经理 96,000 3.9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194,000 48.5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169人 1,025,000 41.67%
预留部分 241,000 9.80%
合计 2,460,000 100.00%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全体名单详见公司2017年6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人员。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
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成本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及财务顾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6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